退費:單元或組合課程

  • 財務&稅務單選面授課程/退費說明
  • 凡開課前申請退費者,須扣除匯費;若採用信用卡付款者須再另扣除信用卡手續費;已申請延後上課者不適用退費規定。
  • 繳費後上課前,1~7日內提出申請退班者,退還所繳學費80﹪。
  • 繳費後上課前,8日(含)前提出申請退班者,退還所繳學費90﹪。
  • 開課前3天若該堂課人數不足10人,學院有權將該梯次延後或擇日開課。
  • 開課後未到者不得申請退費,僅可延課一次。
  • 若因本學院之故無法開班,已繳學費者可申請全額退費(不扣手續費)。
  • 學院可視狀況隨時調整授課師資或課程內容。
  • 上課天日遇颱風停課(台北市政府宣佈不上班)本所另行通知補課。
  • 財務&稅務單選雲端課程/退費說明
  • 課程未開通及講義未寄出者,可全額申請退費。
  • 課程未開通但講義已寄出者,申請退費須扣除講義費$1,000元。
  • 針對會計學(EAS)雲端班講義己寄出者,申請退費須扣除講義費$1,200元。
  • 以上皆須再扣除匯費;若採用信用卡付款者須再另扣除信用卡手續費。
  • 課程已開通者,申請恕不退費。
  • 課程超過開通期限造成雲端課程與收到講義不符時,學員自行決定是否另購更新講義,費用為$1,000元;另購「會計學(EAS)雲端班」講義,費用為$1,200元。
  • 財稅組合班課程/退費說明
  • 凡開課前申請退費者,須扣除匯費;若採用信用卡付款者須再另扣除信用卡手續費;已申請延後上課者不適用退費規定。
  • 剩餘課堂未上完申請退費者,已上完課程將依原價計算退還剩餘課堂費用。
  • 繳費後上課前,1~7日內提出申請退班者,退還所繳學費80﹪。
  • 繳費後上課前,8日(含)前提出申請退班者,退還所繳學費90﹪。
  • 開課後未到者不得申請退費,僅可延課一次。
  • 若因本學院之故無法開班,已繳學費者可申請全額退費(不扣手續費)。
  • 學院可視狀況隨時調整授課師資或課程內容。
  • 上課天日遇颱風停課(台北市政府宣佈不上班)本所另行通知補課。